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YWSQ-MT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批复文号:连港【2017】35号文),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天生港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请登录)现对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码头水工结构工程(包括码头主体工程、引桥)、疏浚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
码头:总长度550m,宽 35m,共布置 3 座引桥与陆域连接,引桥宽度均为 15 m,长度分别约为 103m、84m和 80m。
港池:码头停泊水域宽65m,椭圆形回旋水域长轴 560m、短轴 340m。
(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YWSQ-MT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上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的施工包括:港池疏浚、码头水工结构、3座引桥、变电所平台、以引桥根部为界的码头部分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期相关情况进行码头泥沙回淤相关课题研究并提交《码头泥沙回淤》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需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的评审。
(3)工期要求
总工期: 20个月,自发包人通知该项开工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企业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1个签约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沿海水运工程的施工;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为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沿海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交通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5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资委直接管理国家级集团公司不视为母公司。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人近三年因骗取中标、因生产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处在被禁止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揽项目或禁止投标期限内的;
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09时30分。
(YWSQ-MT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批复文号:连港【2017】35号文),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天生港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请登录)现对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码头水工结构工程(包括码头主体工程、引桥)、疏浚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
码头:总长度550m,宽 35m,共布置 3 座引桥与陆域连接,引桥宽度均为 15 m,长度分别约为 103m、84m和 80m。
港池:码头停泊水域宽65m,椭圆形回旋水域长轴 560m、短轴 340m。
(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YWSQ-MT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上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的施工包括:港池疏浚、码头水工结构、3座引桥、变电所平台、以引桥根部为界的码头部分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期相关情况进行码头泥沙回淤相关课题研究并提交《码头泥沙回淤》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需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的评审。
(3)工期要求
总工期: 20个月,自发包人通知该项开工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企业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1个签约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沿海水运工程的施工;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为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沿海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交通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5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资委直接管理国家级集团公司不视为母公司。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人近三年因骗取中标、因生产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处在被禁止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揽项目或禁止投标期限内的;
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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