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港中心港区广西贵港市郁江港务有限公司固定式抓斗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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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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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贵港港中心港区广西贵港市郁江港务有限公司固定式抓斗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市郁江港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港港中心港区广西贵港市郁江港务 有限公司固定式抓斗起重机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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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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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贵港港中心港区广西郁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区域内, 本次招标采购的 2 台 45t-23m 和 2 台25t-23m 固定式起重机, 包括设计、制造、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试验、验收及技术服务 (交钥匙工程) 主要用于贵港港中心区广西郁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上。 2.2 招标范围: 2 台 45t-23m 和 2 台 25t-23m 固定式起重机,包括设计、制造、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 试验、验收及技术服务(交钥匙工程)。 2.3 供货地点: 贵港港中心区广西郁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区域内。 2.4 交货期:固定工期为 250 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后 200 日历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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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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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须具有起重机械制造许可(门座式起重机, 许可参数级别为 A 级)和起重机械安装许可(门座式起重机, 许可参数级 别为 A 级) 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为 A 级(许可证级别满足本次招标设备吊钩下额定起重量 45t 及以上要求)。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销售或制造过 1 台额定起重量 45t 及以上的港口门座式起重机销售业绩(已交付使 用), 业绩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 包括合同简本复印件以及特种设备检 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3.3 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的状态;提供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 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 法 律文书为准) ; (3)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 团(经营实体)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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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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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4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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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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