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测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测。
1.2采购人: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对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测
2.2服务地点:香源煤业。
2.2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检测检验符合《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或《特种设备目录》及相关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检测能力及经验;
(2)业绩要求:近三年同类型检测项目业绩(合同为准);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3年7月12日10:00至2023年7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测。
1.2采购人: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对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山西汾西香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测
2.2服务地点:香源煤业。
2.2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检测检验符合《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或《特种设备目录》及相关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检测能力及经验;
(2)业绩要求:近三年同类型检测项目业绩(合同为准);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3年7月12日10:00至2023年7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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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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