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闸及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船闸及桥梁工程)
2.2 建设地点:周口市
2.3 建设内容:
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拆除原项城通济大道桥老桥、新建项城通济大道桥一座及配套工程。新建项城通济大道桥桥梁全长534.5mm,引宽18m,主桥宽23m,主桥采用130m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引桥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和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梁跨径布置为13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3×35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4×35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130m钢管混凝土系杆拱+4×35m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
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 280×34×5.6m(长×宽×门槛水深),按Ⅱ级船闸设计,设计船型为 2000 吨级货船、110TEU 集装箱船,2050 年通过能力为单向 4558 万吨。
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沈丘复线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 280×34×5.6m(长×宽×门槛水深),按Ⅱ级船闸设计,设计船型为 2000 吨级货船、110TEU 集装箱船,2050 年通过能力为单向 4558 万吨。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施工
施工二标段: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施工
施工三标段: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施工
监理一标段: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和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二标段: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施工监理
注: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投标人均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沈丘复线船闸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施工二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施工三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监理一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和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二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施工一标段:36个月;施工二标段:36月;施工三标段:30个月;监理一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一、二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三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大桥项目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桥梁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一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二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一项大桥项目监理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6日00时00分-2023年8月23日23时59分
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闸及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船闸及桥梁工程)
2.2 建设地点:周口市
2.3 建设内容:
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拆除原项城通济大道桥老桥、新建项城通济大道桥一座及配套工程。新建项城通济大道桥桥梁全长534.5mm,引宽18m,主桥宽23m,主桥采用130m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引桥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和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梁跨径布置为13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3×35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4×35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130m钢管混凝土系杆拱+4×35m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
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 280×34×5.6m(长×宽×门槛水深),按Ⅱ级船闸设计,设计船型为 2000 吨级货船、110TEU 集装箱船,2050 年通过能力为单向 4558 万吨。
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沈丘复线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 280×34×5.6m(长×宽×门槛水深),按Ⅱ级船闸设计,设计船型为 2000 吨级货船、110TEU 集装箱船,2050 年通过能力为单向 4558 万吨。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施工
施工二标段: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施工
施工三标段: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施工
监理一标段: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和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二标段: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施工监理
注: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投标人均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沈丘复线船闸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施工二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施工三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监理一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和沈丘复线船闸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二标段: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项城通济大道桥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施工一标段:36个月;施工二标段:36月;施工三标段:30个月;监理一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一、二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三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大桥项目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桥梁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一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二标段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一项大桥项目监理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6日00时00分-2023年8月2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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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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