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1.2 采购项目编号:BRR
1.3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请登录)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标包一: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标包一
包括不限于智能楼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控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及配套工程、机房及弱电间装修工程、UPS集中供电系统、动环集中监控系统等全部弱电工程。包括设备和材料的二次搬运运输、清单外的所有辅材提供、仓储保管、预留预埋线管施工穿线、接线、系统设备安装、点位调试、与其他专业/设备安装配合、配合采购人工程师进行图纸踏勘等深化设计工作、单机调试配合、线缆检验检测、线缆端接、熔接、系统调试与试验配合、综合联调配合、初步验收配合、试运行配合、消防检测及验收的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纸的绘制、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质保期内的维护、最终验收等,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包二: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标包二(采购编号:BRR-2022-ZB2-ZB-021-035-02)
包括不限于智能楼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控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会议系统(包括两个地块)、机房及配套工程、机房及弱电间装修工程、UPS集中供电系统、动环集中监控系统等全部弱电工程。包括设备和材料的二次搬运运输、清单外的所有辅材提供、仓储保管、预留预埋线管施工穿线、接线、系统设备安装、点位调试、与其他专业/设备安装配合、配合采购人工程师进行图纸踏勘等深化设计工作、单机调试配合、线缆检验检测、线缆端接、熔接、系统调试与试验配合、综合联调配合、初步验收配合、试运行配合、消防检测及验收的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纸的绘制、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质保期内的维护、最终验收等,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同一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两个标包,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成交资格。
2.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范围内的物项和服务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条件、验收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已经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通知,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发布相关证明文件或通知,应提供情况说明);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资格);
(5)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17时止。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1.2 采购项目编号:BRR
1.3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4 (请登录)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标包一: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标包一
包括不限于智能楼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控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及配套工程、机房及弱电间装修工程、UPS集中供电系统、动环集中监控系统等全部弱电工程。包括设备和材料的二次搬运运输、清单外的所有辅材提供、仓储保管、预留预埋线管施工穿线、接线、系统设备安装、点位调试、与其他专业/设备安装配合、配合采购人工程师进行图纸踏勘等深化设计工作、单机调试配合、线缆检验检测、线缆端接、熔接、系统调试与试验配合、综合联调配合、初步验收配合、试运行配合、消防检测及验收的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纸的绘制、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质保期内的维护、最终验收等,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包二:北京市通州区某办公楼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工程标包二(采购编号:BRR-2022-ZB2-ZB-021-035-02)
包括不限于智能楼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控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会议系统(包括两个地块)、机房及配套工程、机房及弱电间装修工程、UPS集中供电系统、动环集中监控系统等全部弱电工程。包括设备和材料的二次搬运运输、清单外的所有辅材提供、仓储保管、预留预埋线管施工穿线、接线、系统设备安装、点位调试、与其他专业/设备安装配合、配合采购人工程师进行图纸踏勘等深化设计工作、单机调试配合、线缆检验检测、线缆端接、熔接、系统调试与试验配合、综合联调配合、初步验收配合、试运行配合、消防检测及验收的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纸的绘制、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质保期内的维护、最终验收等,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同一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两个标包,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包的成交资格。
2.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范围内的物项和服务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条件、验收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已经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通知,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发布相关证明文件或通知,应提供情况说明);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资格);
(5)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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