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0MW子系统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0MW子系统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
2.2项目概况
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陂面镇境内,现场现状主要为荒地、杂树,地势较平坦,局部为山地。初步选址可利用土地面积约1600亩,分为多个片区,备案容量为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40MW。由于项目征地进度受限,本次招标根据新征收土地子系统排布(装机容量33MW)分一个标段进行,其余容量待土地征收完成后进行招标,本次具体分标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暂定D区地块,暂定安装容量33MW。D区地块为山地,大部地势缓坡,局部坡度较大,分为约7个小地块,支架基础采用灌注桩型式,距离行政村主路平均约3km,各个地块进场道路2-3米村道、较窄,多村庄大车无法进入,需要堆料场并二次倒运。每个地块的倒运道路需进行修整和维护。
2.3招标范围
按地块完成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按施工图设计和(或)总承包人的技术要求完成子系统施工工程,由桩基基础施工开始至变压器入口。包括:桩基成孔、基础灌注施工(不含下立柱套管采购)、基础检测、支架安装及调平,组件安装及调平、组串逆变器安装,光伏专用电缆、低压电缆、电缆桥架或直埋沟(或顶管),电缆头制安,防雷接地,防火封堵,子系统内的安防线管及支架施工,单体调试(包括逆变器的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试运等工程施工;负责发包人提供组件、支架、电缆等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分发、倒运;
(2)如现场施工地块存在调整或变更,承包人需服从项目部分配;
(3)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排水至工程结束;
(4)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局部平整工作;
(5)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临时便道;
(6)除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由发包人采购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场内倒运、检测、制安、调试、试验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7)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服从发包人的现场项目部管理,并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含承包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成品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机具的检测检定,机械和人员进出场,水平垂直运输及二次倒运,施工过渡,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及各种赶工措施,临时水电(含发电机及燃料)、现场防疫费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装机15MW(含)以上的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宣告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0MW子系统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
2.2项目概况
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陂面镇境内,现场现状主要为荒地、杂树,地势较平坦,局部为山地。初步选址可利用土地面积约1600亩,分为多个片区,备案容量为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40MW。由于项目征地进度受限,本次招标根据新征收土地子系统排布(装机容量33MW)分一个标段进行,其余容量待土地征收完成后进行招标,本次具体分标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暂定D区地块,暂定安装容量33MW。D区地块为山地,大部地势缓坡,局部坡度较大,分为约7个小地块,支架基础采用灌注桩型式,距离行政村主路平均约3km,各个地块进场道路2-3米村道、较窄,多村庄大车无法进入,需要堆料场并二次倒运。每个地块的倒运道路需进行修整和维护。
2.3招标范围
按地块完成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按施工图设计和(或)总承包人的技术要求完成子系统施工工程,由桩基基础施工开始至变压器入口。包括:桩基成孔、基础灌注施工(不含下立柱套管采购)、基础检测、支架安装及调平,组件安装及调平、组串逆变器安装,光伏专用电缆、低压电缆、电缆桥架或直埋沟(或顶管),电缆头制安,防雷接地,防火封堵,子系统内的安防线管及支架施工,单体调试(包括逆变器的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试运等工程施工;负责发包人提供组件、支架、电缆等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分发、倒运;
(2)如现场施工地块存在调整或变更,承包人需服从项目部分配;
(3)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排水至工程结束;
(4)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局部平整工作;
(5)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临时便道;
(6)除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由发包人采购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场内倒运、检测、制安、调试、试验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7)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服从发包人的现场项目部管理,并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含承包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成品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机具的检测检定,机械和人员进出场,水平垂直运输及二次倒运,施工过渡,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及各种赶工措施,临时水电(含发电机及燃料)、现场防疫费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装机15MW(含)以上的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宣告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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