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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联众炼钢厂精炼工序、一二厂熔炼工序及连铸等区域排放源治理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联众炼钢厂精炼工序、一二厂熔炼工序及连铸等区域排放源治理改造项目监理(AGGZLZFGZHD240315114009)招标人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鞍钢联众炼钢厂精炼工序、一二厂熔炼工序及连铸等区域排放源治理改造项目监理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含有冶炼工程监理甲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可至鞍钢联众内进行现场考察,报价单位如因不考察产生的报价不全面,技术及安全措施不合格/合规等一切后果由报价方负责。报价单价格必须含安全、环保、运输等因本工程合理所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本次招标要求:

①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②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③根据【鞍钢管信发[2021]41号】通报,要求投标人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或多证合一)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含有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扫描件。

3.6本次招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诉讼及仲裁情况: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10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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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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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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