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柳钢B区原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比例为 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规模:对炼铁总厂 B 区料场加棚全封闭改造;采用彩钢瓦等材料对现有通廊、厂房 (含转运站等) 封闭改造;对胶带机、振动筛等设备密封改造;新增除尘或抑尘设施;新增洗车设施;配套给排水、供配电、仪表、监控、防雷、照明及消防、安全、 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原场地附属物干涉施工的设备、建筑等干涉物的移位、拆除及基础的施工。利旧或须改造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测鉴定等。以及配套的消防、安防、给排水、热力、通风、照明、供配电及电气传动、三电自动化控制、土建(包含所有红线内地质详勘报告、桩基施工、原有建筑物拆除和功能恢复、和后续土建施工)、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土方清运、垃圾清理、验收、总图、运输等内容、技术服务等直到验收合格,包括缺陷修复、质量保证期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
2.1.2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价709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2.1.3建设地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
2.1.4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暂定)。
2.2 招标范围:
2.2.1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柳钢B区原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涉及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安施工、调试、达标、达产及验收等所有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监理,勘察阶段;施工阶段: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保修阶段: ?保修管理;
其他工作: 协调各方关系及现场答疑补充的内容。
2.2.2要求工程监理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法律和有关监理规范、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2.2.3工期要求
2.2.3.1监理服务期限:服务期从建安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含问题整改时间)。
2.2.3.2保修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与施工项目保修期一致。
2.2.4投标监理酬金报价方式:监理服务费按监理服务费费率(含增值税)计算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冶炼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2)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具备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柳建纪要字(2017)204号的最低要求,其中专业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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