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物业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英格玛矿区。
2.2 项目规模: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位于新疆哈密淖毛湖矿区,行政隶属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管辖。英格库勒二井田范围东西长约8.92km,南北宽约6.03km,面积43.11km2,规划建设5.00Mt/a现代智能化矿井及配套选煤厂,一期核准建设规模3.00Mt/a。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6-QT-297201 |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物业服务项目 |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餐饮服务及矿区临建办公生活基地安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办公及后勤设施维护维修等相关服务工作。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物业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物业服务合同业绩(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年(未注明年度合同额的按照合同总价/服务期限),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28 15:00到2024-07-05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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