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期工程、设备物资、服务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邢台市信都区,在运两台330WM供热机组。机组输煤系统胶带宽1200mm,带速2.0~2.5m/s,额定出力800~1200t/h。目前在运一套双路共采中部采用形式入炉煤采样机,安装于碎煤机室0米#14皮带机前段。因其设计制造老旧采样代表性差,需对其进行升级改造;现入炉煤采样设备无备用,需增设一套端部共采入炉煤采样机。因输煤系统碎煤机已退运,需增设两台除杂机以满足采样设备现场使用要求。
2.2招标范围:国泰公司输煤系统新增一台端部共采型式入炉煤采样机,对现有中部共采型式入炉煤采样机改造升级,新增两台除杂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装配、安装、调试、性能验收、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本项目合同人工、施工工机具、消耗性材料等,配合做好试运、验收、试验技术服务等工作,执行施工安全文明环保措施、现场卫生保洁、施工垃圾清理外运处置及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 计划工期:该项目工程所有工作自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且不得影响机组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专业制造商,具备相应的采样机制造、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单机容量300WM及以上)输煤系统采样机安装或改造或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至少应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与内容,如合同不能完整体现的还需提供合同附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2 00:00 至 2024-07-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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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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