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科目 |
项目信息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闽秀印象工程项目 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项目 |
|
2 |
招标编号 |
(请登录) | |
3 |
采购货物 |
电梯 |
|
4 |
规格型号 |
详见技术要求 |
|
5 |
货物数量 |
14台 |
|
6 |
交货日期 |
2024年8月至工程结束 |
|
7 |
交货地点 |
项目指定地点 |
|
8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
9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2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资质等级要求: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商及具有相应等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若为代理商或具有相应等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所报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制造商应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级别为B级以上(含B级)。
2.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壹亿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2023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4工程业绩:投标人所提供(或选用)的设备连续2年及以上供货和安装同类业绩,应提供足够的证明并向招标人说明这一点。若提供虚假证明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的废除。
2.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连续2年(2022-2023)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2.6发票要求:销售和安装,销售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备案征信机构(如企查查或天眼查等)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
②投标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③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单位、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④投标人之间有交叉任职现象或有其他关联关系。
⑤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