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期工程、设备物资、服务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锅炉是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 B&WB-1075/17.5-M 型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汽包、自然循环、半露天、单炉膛、π型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煤粉锅炉。采用钢球磨中间储仓式热风送粉系统,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锅炉配用两台上海锅炉厂生产的容克式空预器,型号为2-29Ⅵ(T)-2083SMRC,立式,三分仓结构,传热元件分上下两层。
2.2招标范围:国泰公司#101空气预热器冷端传热元件和#102空气预热器冷、热端传热元件改造,含相应传热元件的设计、制造、运输、拆装,#101空预器热端传热元件进行高压水冲洗,空预器出入口烟道贴补、支撑加固、积灰清理,空气预热器第三方性能试验,脚手架搭拆,文明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3 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在#10机组C级检修期间进行,#10机组预计检修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检修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时间为准。所有工作需在自开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且不得影响机组启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必须为空预器传热元件生产制造商。3)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空气预热器传热元件供货或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至少应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与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完整体现的还需提供合同附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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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3 00:00 至 2024-08-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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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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