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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相关课题研究和平战转换演练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NHS

1.2 项目名称:漯河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相关课题研究和平战转换演练技术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最高限价:26.00万元

1.5 采购内容:根据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发文件和漯河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暨人口疏散掩蔽演练任务,需要进行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相关课题研究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工作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1.6 服务质量:合格

1.7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后附件1,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响应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截图保留查询日期,如无日期视为未提供)。

三、报名: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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