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分体式及多联式空调设备、全厂采暖散热器及全厂暖通风机及外墙防沙百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分体式及多联式空调设备暂定为2024年12月31日前交货、全厂采暖散热器暂定为2024年11月交货,全厂暖通风机及外墙防沙百叶暂定设备2024年11月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5/23-SB-04701 |
分体式及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 |
129台分体式空调及56台多联式空调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支持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
500 |
CHDTDZ005/23-SB-04702 |
全厂采暖散热器采购 |
全厂采暖散热器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
200 |
CHDTDZ005/23-SB-04703 |
全厂暖通风机及外墙防沙百叶采购 |
全厂暖通风机及外墙防沙百叶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体式及多联式空调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空调成套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全厂采暖散热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采暖散热器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全厂暖通风机及外墙防沙百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暖通风机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23 11:54到2024-08-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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