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手包盒辅料(保润贴)采购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为规范生产类原辅材料的采购行为,提高物资供应持续保障能力,根据科技园集团《采购管理制度》要求,现对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手包盒辅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须负责完成保润贴的生产制造、供货、运输、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采购清单明细如下:
标包 名称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卷筒/平张) |
计量 单位 |
最高限价不含税(元/张) |
预计年 采购量 (张) |
预计年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
入围供应商数量(家) |
备注 |
保润贴 |
1 |
保润贴 (通用) |
长度:20mm~60mm 宽度:20mm~60mm |
元/张 |
0.21 |
75442000 |
1584.3 |
2 |
专色印刷无其他特殊工艺要求 |
2 |
保润贴 (专版) |
长度:20mm~60mm 宽度:20mm~60mm |
0.3425 |
50000 |
1.7 |
含哑光,丝印,热冷烫,变光等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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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润贴 (不干胶-机包开口盒) |
长度:90mm~280mm 宽度:90mm~180mm |
1.56 |
50000 |
7.8 |
含丝印,烫金,热冷烫等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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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不含税) |
15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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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计采购量”为年度预计采购总量,仅作为招标阶段投标人组织投标报价的参考因素,具体采购量以采购人实际订单数量为准,据实结算。投标人需对标包内的所有品类规格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价格确定原则:以标包内所有规格入围中标人单项(规格)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中标单价(保留小数点四位),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则视为理解和同意中标价格确定原则,并放弃提出异议及索赔的权利。如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与服务的,视同无故违约; 3)业务量分配原则:在满足技术标准、质量、交期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年度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分配。本年度原则上首年度按照中标排名预分配比例为第一名约60%、第二名约40%;业务量预分配比例仅作为中标人首年度业务量分配的指导原则。如入围供应商因自身或其他不可控因素不能有效满足采购人需求,主动放弃标包内某一类或某几类材料供应时,或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终止,招标人有权选择进行补充招标或重新招标。 4)次年度起根据各供应商管理与评价结论,在首年招标预分配比例基础上可向年度考核优秀的供应商进行一定业务量的倾斜(优秀供应商可调整分配比例一般不高于该标包年度预计业务量的5%,剩下的份额由其它供应商按其招标文件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对中标供应商考核方式将按招标人《原辅材料供应商绩效考评细则》进行管理与约束。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采购结果有效期及服务期为三个采购年度(2024年10月20日-2027年10月19日),合同三年一签。采购清单中为第一年预计采购数量,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以采购人订单要求为准。中标人应负责货物生产制造、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保润贴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 日至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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