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支吊架水暖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第一批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支吊架水暖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第一批次)
2.2采购编号:LY-2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支吊架水暖工程劳务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施工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郊区沿江镇友谊路2209号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前或延迟)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67216.5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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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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