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艺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艺监理,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批准(《关于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北函[2023]103号)),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2.1项目规模:新建航管工程、地空通信工程、地面传输工程、气象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工程、网络安全及等保工程、工艺电气等设施设备。2.2工程地点: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场,包含项目主副楼、白塔机场扩建航管楼、内蒙古自治区内26个VHF台站、华北地区VoIP业务网设备安装相关现场(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北京区域管制中心、北京终端管制中心、大兴空管中心、各空管分局站及6个应急接管VHF台)。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民航专业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民航专业工程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等施工管理及监理服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各工程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文明施工监理等;本项目民航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航管工程、地空通信工程、地面传输工程、气象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工程、网络安全及等保工程等。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且各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6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2.7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暂估金额:2670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场,包含项目主副楼、白塔机场扩建航管楼、内蒙古自治区内26个VHF台站、华北地区VoIP业务网设备安装相关现场(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北京区域管制中心、北京终端管制中心、大兴空管中心、各空管分局站及6个应急接管VHF台)。
其它说明: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1项监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民航专业工程(含空管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时间为准);(4)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航天航空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其它在建或待建工程的监理项目;担任过不少于2项同类民航专业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9-29 09:00:00-2024-10-12 09: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2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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