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湖南省G234祁东洪桥至归阳公路工程+湘江引水工程第一标段
2、工程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3、主要项目包括:G234祁东洪桥至归阳公路工程+湘江引水工程第1标段起讫桩号K0+000~K6+400及曙光路延伸段 YK0+000~YK0+970.59,路线长度7.37km。施工内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以及相应路段引水管道工程等。
4、本项目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2日;完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
二、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已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平台所登记工程类别为市政管道工程且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可参考附表列出人员、资金能力等情况。我单位根据上述相关内容进行评定打分。
2、到场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被邀请单位可以投工程中的任意工程项目,但只能中标一个工程项目。
三、主要的责任与义务
1、施工场地:由我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
2、施工用水:施工用水由分包单位负责。
3、施工用电:自行解决用电问题。
4、临时驻地: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住宿、小型维修机具、小型材料、临时设施的存放。
5、临时排水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及标准化施工要求做好,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施工中主要材料均由招标人定额消耗量零价提供。所有材料报价人必须安排专人验收,报价人自行购买材料进场后向招标人现场管理部门上报产品合格证书及厂家资料,经招标人负责人员审核合格后取样,送地方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开箱使用,检验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7、报价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旧材料均应按招标人要求分类整齐堆放。
8、报价人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社保,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9、中标单位的施工段落及工程量划分由项目部最终确定。
10、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缴纳,不得采取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度不低于签约合同额的5%;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度不低于签约合同额的10%。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根据合同约定工期确定,合同工期若发生变更延长的,需延长保函的有效期。未缴纳保证金的劳务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履行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内容交工验收合格,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并确认已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无任何纠纷,并在工程所在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或退还银行保函。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