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同水复〔2024〕26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与自筹资金。项目标段出资比例30%、70%;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进农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截洪总干(3+235~3+435)弯道护砌1条200m;(2)新增临时道路3条共6.272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地点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前进农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2382720.86元。
2.6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许可证动态核查机制的通告》第1756号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动态核查);
(4)项目班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于本单位的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工程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班组成员提供2024年6月-2024年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或当地社保机构官方网站出具电子查询单并加盖电子章;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本企业退休人员在出具退休证明材料后可不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5)财务要求:提供本企业(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2024年成立的企业,此项不做要求;
(6)信誉要求:须自行查询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须自行查询并提供全网页截图);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人为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须自行查询并提供全网页截图);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2024年10月21日23:00时至2024年10月27日00:00时,(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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