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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餐饮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2.预算金额:项目预算18万元/年。 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万元/年,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规模及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区食堂位###市亭湖区开###路39号,标包规模及内容如下:主要为委机关60名工作人员等提供就餐服务,食堂建筑面积>54㎡,提供早、中餐饮服务。厨房操作间(含冷库、餐具洗涤间、备餐间、烹饪间等)、选餐区、就餐区等,具体经营区域、食堂现状及现有设备设施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 5.供餐时间:根据上班时间合理制定开饭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及实际需求通知为准。 6.供餐方式:套餐供应。 7.服务期限:1年。1年服务期内,中标人无违法违规和卫生安全责任事故,且招标人的年满意度考核≧85分时,可续签本合同1年,最多可续签1次(续签时须根据上一年度年满意考核得分决定是否续签)。经营期间的季度考核中,考核结果≤70分,发出警告并限时整改;考核结果≤60分,可终止合同,具体详见合同条款。服务期内不得转包、转租、转让他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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