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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渣土运输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3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渣土运输处置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投资方拨付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先建设临时导排管将DN2200管道和2600*1600mm箱涵内污水导排,再对DN2200管道段约1.1公里采用螺旋缠绕工艺修复,2600*1600mm箱涵段约2.9公里采用植筋喷涂+垫衬法修复,以满足原排污管网修复后继续使用。本项目总建设工期为2年,采用分段修复方式进行施工。

招标范围:本工程根据建设需求,需将一批竖井渣土、开挖施工渣土、顶管施工渣土(泥浆)进行外运处置,详见《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渣土运输处置服务数量清单》:

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渣土运输处置服务数量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暂定)

1

渣土运输

/

7201.95

2

渣土运输(含泥浆)

/

1211.79

备注:1、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施工方量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0天,实际按托运方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3.6其它要求:

(1)专业运输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渣土、泥浆运输车辆应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

(3)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日08:00:00至2024年11月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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