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预算:5687193.11元 其中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62744.30元
三、采购项目名称:潮安区枫溪人民医院新院项目暖通设备安装工程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潮安区枫溪人民医院新院项目暖通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等相关资料。
2、项目工期: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5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全部到货,在40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具体供货时间由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参数或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