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报价无效。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包组号品 种单价最高限价(元/米)预计采购数量(米)测算金额(万元)备注包组1防水透湿复合布31.********.5 ★本次招标项目为多功能服面料采购,以单价最高限价的折扣率进行报价和评审,本项目中标价是合同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产品交付完毕时,期间不予调整。本次采购仅确定投标产品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单价,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所需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招标人具体需求量为准,货款结算按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上表所列采购数量、采购测算金额为预估数,仅供参考)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技术标准要求 本次招标品种的技术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包组号品 种技术标准材料规格包组1防水透湿复合布GA362-2009《警服材料 防水透湿复合布》经纬纱密度:560根/10cm×350根/10cm组织结构:二上二下右斜纹织物颜色:藏蓝色幅宽:≥144cm单位面积质量:210±10g/m透湿量:≥4700g/(m·d)游离甲醛含量:≤200mg/kg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报价采用单价“折扣率(%)”的方式,一个包组内填报统一一个折扣率,折扣率固定且唯一。投标统一折扣率不得为0,不能为负数,不得为区间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采购仅确定各包组投标产品的中标人及中标单价(各包组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产品的供应价格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最终合同价。本次采购不确定具体数量,所需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采购人具体要求为准。 ********★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服服饰定点生产企业目录(2015 年版)》或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 版)》及公安部《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21】122号)或其他公安部补充发布的警用品目录企业名单中警服面料的生产企业(投标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货款结算按“实际采购数量×合同单价”。 ******** 投标报价须包括货物的材料、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以及检验、验收、调换、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等。 2.合同签订及期限 ******** 开标结果告知后3个日历天内签署合同。 ******** 本次采购合同供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交付完毕时。 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交货,应在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广东省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不限省内) 4.包装和发运 ********包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中标人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供货,且需免费送货上门,并按采购人需求进行打包发货。 5.检验与验收 ********货物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 ********根据各品种技术标准及本项目的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 ********中标人应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正品货物,不得提供积压或扣压、抵押等货物。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与采购项目内容要求一致,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大货发货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根据检测报告是否合格判定),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拒绝付款。 ********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提供的面料经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名单。 6.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制作产品的材料符合技术标准中最高等级的要求。 ********质保期:所供应货物免费保质期≧1年(按照该批货物交货验收合格时间计算)。 在生产过程中,采购方将对面料质量进行严格验布等检查,如发现有不合格或瑕疵品,中标人负责对整批货进行免费包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免费保质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人(含项目经理),并能够在24小时内提供服务。 7.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当批次或全部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将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人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在招标人银行发生的银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在招标人银行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应急保障措施 (1)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的承诺时间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 (2)当招标人有紧急采购需求时,中标人务必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应急保障措施,采用加急生产、临时抽调等措施,切实保障供应,全力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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