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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工程(长春岭采油队区域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扶余采油厂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工程(长春岭采油队区域标段)是在长春岭采油队采油区域施工。工程项目是指在扶余采油厂所属辖区内对压损或者影响各种车辆通行的道路进行修垫;井场、管沟和漏失的地方由于回收落地油等原因产生塌陷进行覆土;对由于多次漏失或者长时间碾压造成的土壤板结和不能耕种的土地进行复垦。要求服务方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扶余采油厂的施工任务,并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和农民的协调工作;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不涉及到甲供材,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9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扶余采油厂生产辖区内。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扶余采油厂(长春岭采油队区域)。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长春岭采油队采油区域涉及长春岭镇相关自然村(上岱吉村、下岱吉村、杜家村、五里村、前驼子村、三家子村、苏家村、郎君村、民安村)

2.2.3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2.4中标人数量:拟确定1家中标人;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且到开标日行政处罚仍未执行完毕,可能对履行本项目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3.2 财务

3.2.1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准入单位),须提供投标(准入)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准入)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准入条件按选商文件其他要求执行。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在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4安全

3.4.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4.2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或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4.3设备检验合格证:挖掘机、铲车各一台,翻斗车两台(提供出厂合格证或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4.4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工伤保险资料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5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从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5质量

3.5.1根据生产单位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提供承诺书)。

3.6专业

3.6.1 具备协调区域内乡、村关系的能力,出具协调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施工队伍需使用当地农民工,施工协调组织到位,出现民扰现象帮助协调解决)。

3.6.2 提供近三年(从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土方施工业绩至少 1 项,出具施工合同和结算发票及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公司的,以往业绩有效。

  3.6.3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 2024年11月25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12月11日08时 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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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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