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 项目名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4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暂定为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项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当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协议书需线下签订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②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在线填写的《投标(响应)函》内容线下填写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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