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性能综合提升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规模: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性能综合提升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工作范围包括:三台磨煤机(1A、2A、2F)一次风室均流设计及改造、三台磨煤机(1A、2A、2F)高效节能喷嘴环设计及改造、三台磨煤机(1A、2A、2F)高效分离器的系统设计及改造、三台磨煤机(1A、2A、2F)下架体力学结构优化调整及下架体密封环轻量化改造、项目安装指导、调试、系统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等。
2.3 项目工期:#2 机组计划停运时间为2025 年1 月19 日至2 月7 日,#1机组计划停运时间为2025 年4 月21 日至5 月20 日,各机组所需制粉系统性能综合提升优化技术系统及其全部附属装置、配件应于各机组检修前20 天到货,投标方承担的全部检修工作必须在检修工期内完成,不能影响招标方检修后总体启动的各项工作。 2.4 招标范围: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性能综合提升 |
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具体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项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的火力发电中速辊式磨煤机性能提升(提升范围至少包括一次风室、喷嘴环、分离器及下降体)技术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
同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的还须提供用户证明或网页截图)。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5 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6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 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 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1 年7 月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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