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句东所戒治大院活动室改造
2、项目内容:对两间大活动室内部同时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内容包括: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墙面铺设PU皮革软包和铝塑板、墙顶面出新、更换防盗门、灯具及实木门窗套等。
3、预算价:428950.77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响应。
4、项目工期:60天。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见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见文件格式】;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在建工程的认定: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项目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项目经理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管理层职务。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副本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1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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