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2026年全网信号精准屏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2026年全网信号精准屏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CT2024112624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项目背景:云南公司前期已在全省开展智能全网信号屏蔽系统项目试点,根据市场需求,现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发展“精准屏蔽”业务,组织本次设备+安装一体化采购。
1.6预算金额:预估含税金额1,944,600.00元,不含税金额1,720,900.00元。
1.7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划分为两个份额,中选人数量为2个。
份额 | 份额占比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份额一 | 60% | 1,032,530.97 | 1,166,760.00 |
份额二 | 40% | 688,353.98 | 777,84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组成屏蔽系统的设备、辅材及安装,相关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项目交付所需的技术咨询、设计勘察、方案定制、优化调整、维保等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屏蔽主机(含WiFi+4.9频段) | 台 | 51 |
2 | 屏蔽设备扩展模块(含WiFi+4.9频段) | 台 | 51 |
3 | 天线一体化覆盖单元(含WiFi+4.9频段) | 套 | 51 |
4 | 一体化屏蔽主机(700-3700MHz) | 台 | 13 |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2.3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
2.4交货地点:云南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货交指定地点。
2.6样品递交:本项目涉及样品递交。
2.7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8是否框架合同:是。
2.9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折扣限价为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生产单位应为参选人。
注:(1)提供应答产品(屏蔽主机、天线一体化覆盖单元)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止范围内。
(2)检测报告未加盖CNAS或CMA章的,提供检测机构取得CNAS或CMA认证证明,否则将不予认可。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止所承担过的同类业绩(屏蔽系统设备销售),须提供1个同类业绩不低于60万元的同类业绩。
注:若项目为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至少一个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框架合同没有合同金额的,以提供的有效发票/订单/结算单据的累计金额为准;
(2)若项目为非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
(3)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没有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
(5)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6)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以框架协议计数。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参选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参选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3.7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1须提供以下样品:
样品名称 | 样品数量 | 备注说明 |
屏蔽主机(含WiFi+4.9频段) | 1 | 配置同步接收天线2副及其连接线缆 |
屏蔽设备扩展模块(含WiFi+4.9频段) | 1 | |
天线一体化覆盖单元 (含WiFi+4.9频段) | 1 | 配置相应连接线 |
一体化屏蔽主机(700-3700MHz) | 1 | 配置1副小板状天线和1副吸顶天线及相应数量耦合器和馈线 |
(开机即可正常运行,须达到屏蔽信号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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