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佳华公司化工园区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佳华公司化工园区项目外围提升改造EPC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24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外围提升改造工程是对现有厂区进行外围升级改造,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监理工作。 4)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院内。
2.2招标范围: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6)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及工程审计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一个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冶炼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凡有意向的投标者,获取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证件、网站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9至2024-12-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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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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