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已由大连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石化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背景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公司)为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文件要求,保证大连石化公司消防应急救援业务用工形式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在应急状态下消防(气防)抢险、疏散、救援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大连石化公司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社会化公开招标。大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目前现有消防车辆驾驶操作业务人员、消防应急抢险救援业务人员、火警接授警业务人员共计136人。
2.3招标范围:
大连石化公司及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应急救援业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为项目开始日起12个整月。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公司所属区域火灾扑救和掩护、必要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投标方承担招标方生产装置出现风险时进行消防监护工作,对招标方日常开展的动火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并对各类特种作业进行消防监护。
(3)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日常的消防巡查工作。
(4)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地下水井应急抽水作业和应急吸污作业。
(5)投标方承担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招标方完成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6)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在集团公司辽宁(省)区域联防和招标方所在地区的消防区域联防的灭火救援工作。按招标方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指挥调度,对周边地区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援,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内中国石油所属其他单位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参与灾害事故处置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投标方承担与招标方签订服务协议的其他公司的火灾救援、消防监护及消防检查工作。
(8)投标方承担消防支队装备管理,消防支队日常培训、训练,驻守消防站运行管理。
(9)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消防队内部所有设备设施、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日常使用、日常养护和管理。
(10)投标方承担招标方的消防车辆船舶、装备器材、防护器具的日常检查、日常养护、使用和管理。
(11)投标方应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结合招标方的综合状况和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消防灭火救援预案,切实保证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承担预案相关的熟悉和演练工作。
(12)投标方应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要求编制消防《风险防范手册》,并且持续改进、完善消防《风险防范手册》,切实保证各项消防活动以及消防应急行动的人身、设备、装备、器材的安全。
(13)投标方应积极参与招标方组织的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
(14)投标方应代表招标方参加相关技能大赛、比武等。
(15)投标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完成招标方相关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消防工作任务。
2.4 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
本消防应急救援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最高投标限价金额2086万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予以否决。投标人应报总价(含税),不需要报分价。税率为6%增值税,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约定增值税税率如与法律法规不符,按照签约含税总价不变原则继续履行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包含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意外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交通费、餐饮费、体检费、服装费、培训费、所有辅材费、文件印刷费 、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之和,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6报价方式:投标总价(元)(含税)。税率为6%增值税,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约定增值税税率如与法律法规不符,按照签约含税总价不变原则继续履行合同。
2.7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业务配置需求
投标人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文件中的要求配备消防应急救援相关业务人员。人员资质须满足本招标方案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人员资质”的相关要求,消防应急救援业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其中,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行管理;战训管理业务人员负责其执勤班次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队伍训练以及辅助应急救援指挥;战训参谋业务人员负责预案编制及管理、训练计划编制及下达、考核计划编制及考核统计以及辅助应急救援指挥等业务。
项目的组织机构应包括总体说明、组织机构图、运行模式、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及人员配置表。本项目所需消防业务范围及人员基本要求:
1.大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125人)
(1)16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应急救援业务82人(含消防班长业务32人)。
(2)14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车驾驶操作业务28人。
(3)1艘消防艇,需外包消防艇轮机业务3人、消防艇水手业务4人。
(4)为满足消防应急救援、日常战备训练以及日常队伍管理等工作任务,该项目至少包含从事项目负责人1人、战训参谋业务1人、战训管理业务2人、火警接授警业务4人。
2. 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储备库消防站(24人)
(1)3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应急救援业务16人(含消防班长业务6人)。
(2)3台消防救援车辆需外包消防车驾驶操作业务6人。
(3)为满足消防应急救援工作任务,需外包火警接授警业务2人。
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大连石化公司和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外包服务合同。合同标的额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委派到两个公司的人员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人员资质要求
*本项目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1人)、战训参谋业务人员(1人)、战训管理业务人员(2人),以上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8年以上(其中担任消防中队长及以上职务超过3年,且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任危险化学品类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员经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省消防总队以上的消防指挥员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战训参谋业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省消防总队以上消防指挥员资质,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身体素质满足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战训管理业务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5年以上(其中担任消防中队长及以上职务超过2年,且有连续一年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类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员的工作经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省消防总队以上消防指挥员资质,管理技术岗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消防车辆驾驶操作业务人员:(持B2以上驾驶证,至少2人持A1以上驾驶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消防救援车辆驾驶的工作经历,个人素质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中五级工的相关要求,驾驶技术和操作技术娴熟,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消防应急抢险救援业务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人素质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中五级工的相关要求,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其中,消防班长业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5年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个人技能水平能够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中三级工的相关要求,身体素质满足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其中大连石化消防支队每班次至少有4人,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储备库消防站每班次至少有1人能够承担负责各中队的日常管理、训练管理及辅助应急救援指挥任务。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火警接授警业务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人素质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中五级工的相关要求,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消防艇轮机业务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船上服务经验,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并承诺其《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达到二管轮Ⅲ/1及以上级别1人,值班机工Ⅲ/4及以上级别1人,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消防艇水手业务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船上服务经验,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并承诺其《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应达到值班水手Ⅱ/4及以上级别,身体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将提供满足要求的人员。
(三)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对以下服务要求进行书面承诺。
1.投标方应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地方、集团和招标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专职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切实为招标方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保障服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2.投标方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满足应急部、中石油、大连石化的相关制度、规范及管理要求,并且结合招标方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执勤战备体系、装备管理体系,认真组织好消防业务训练与管理,切实保证投标方的消防业务能力。
3.投标方应按照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消防灭火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与管理,切实保证灭火救援行动迅速、准确和高效。
4.投标方在消防应急行动中,必须服从招标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与管理。
6.投标方应做好接受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对消防队专业化建设达标现场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7.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遇突发或紧急工作,投标方应确保实现合同要求的服务,招标人原则上不额外支付费用。
8.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拟派人员应持续开展消防员资格认定,或自行开展等同培训、考核。
9.投标人所付的工资标准及提供的劳动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不低于当地同行业约定(如有)的标准。
10.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安排投标人人员的餐食、交通等福利,投标人人员非执勤期间不得在招标人厂区内生活,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管理需求确定在大连地区设立生活基地。
11.投标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投标人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投标人应建立自身的急救程序,并应对所有必需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以及预防传染病做出适当安排。
12.任何事故发生后,投标人应立即将事故详情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可能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交有关人员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财产损坏等情况的报告。
13.服务期满,投标人应主动移交技术成果及招标人资料,并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工作交接。
1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供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车辆(消防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建筑物、消防车辆(消防艇)、消防装备器材的维修及专业保养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日常养护。招标人提供执勤宿舍、卧具等,但现有被褥等床上用品不足或损坏时,由投标人自行配齐。
15.投标人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企业专职消防队被装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专职消防员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企业专职消防员被装实物供应标准简表(2022年版)》等3项制度标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专职消防队服装穿着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人员提供劳保用品和备勤服,训练服装,防静电内衣,服饰标志等。
(四)服务标准与考核细则
内容详见,附件:服务标准与考核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明确承诺并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服务内容,投标人将亲自并以其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提供,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由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确保服务的连续性、专业性和质量,并对服务成果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擅自将服务转交给第三方实施,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开展招标及补充服务人员而产生的费用)。
*3.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大连石化公司现有消防队员有意愿继续服务的,应予以聘用,且不因用工方式调整给大连石化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5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人员资质必须满足上文“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人员资质”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对人员业务能力的需求。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该项目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的自有人员,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等形式,并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人员的劳动合同。
*3.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对员工针对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持续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
*3.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在公司附近建设生活基地或另行为员工提供住所。
*3.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建立请销假(考勤)制度并交予甲方备案,并定期按制度进行考核,确保执勤率没有低于97%的情况。对于离职或长期休假人员,投标人应于15日内补齐,补充人员资质应满足合同中对于相关岗位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战训管理业务人员的请销假程序应单独制定,确保日常训练、协调沟通和应急响应等消防应急救援业务的有序开展。
*3.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发生在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处置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化的情况。
*3.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21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劳务纠纷、未因劳务资质问题被国家相关部门处罚。
*3.1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经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有权对所有有关承诺和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未满足相关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18时至 2024年12月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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