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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项目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服务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项目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服务商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2023年11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704号),通知要求: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其2024年全部工商业电量均需通过市场直接购买。其中电能量交易按照“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模式执行,联动价格比例不低于10%。

公司原电力交易服务代理合同(NYGS-2023-080601-JGJN-34-01《电力交易代理合同》补充协议)即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拟继续开展2025年1月-2025年12月电力市场代理交易服务商采购工作,择优选取一家符合条件的电力交易服务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含绿电交易服务)。

2.2招标范围:

代理能源管理项目参与广东省2025年1月-2025年12月电力市场交易事宜,预计将2025年总用电量约50000万千瓦时(具体以交易中心纳入市场的实际项目为准)委托乙方代理购买,合同期12个月(2025年1月-2025年12月),期间服务内容包含参与交易全过程辅导、推动准入项目梳理、电力交易数据分析、项目用电量预测以及交易结算服务等内容。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等。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

最大中标数量

工期/服务期

是否特殊包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项目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服务商采购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项目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服务商采购

5,000,000.00(元,含税)

最高单价限价:市场购电电能量价(含交易服务费):0.43元/kWh(含税)

1

1年

/

 

备注:(1)本项目以标的(标包)为单位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以标的(标包)为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并以标的(标包)为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利润、测试工具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等。

(3)中标人负责交易方案修改和优化,方案修改和优化的费用已包含。

(4)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清单(如有)。

(2)报价方式:投标人按单价进行报价。

(3)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单价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乙方承诺每月实际市场购电电能量价不超过“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双边协商成交均价”(具体双边协商成交均价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交易及年度绿电交易结果的通报为准),如超出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双边协商成交均价,则按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双边协商成交均价进行结算。

(4)绿电价格(绿电环境溢价)不超过0.01元/kWh(含税)。

(5)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承包方式:以固定单价承包本项目。

(7)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对应中标单价+联动价格)×实际电量。

(8)本项目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招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分子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

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方和成员方均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6个月或以上(可扣除、亦可不扣除采购公告发布当月,均向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8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1

投标人应属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布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予以否决。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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