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年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芬顿污泥)无害化处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5年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芬顿污泥)无害化处置
服务内容: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芬顿污泥)无害化处置
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相关直属单位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对危险废物(芬顿污泥)的处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
计费依据:固定单价
招标标段: 1个
招标范围:烯烃厂产生的危险废物(芬顿污泥)不超过10000吨,最高限价1018.5元/吨,进行无害化处置,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产生车间 |
废物代码 |
废物形态 |
有害成分及含量 |
2025年计划处置量 |
检修/日常 |
备注 |
1 |
烯烃厂 |
丁苯橡胶车间 |
HW08(251-002-08) |
固态 |
油、有机物 |
10000 |
日常 |
备注:1、上表中预计产生量仅供招标估算费用使用,因生产调整等造成数量变化为公司统筹部署,最终处置量根据实际产生量核算。
2、投标人可提前对危险废物进行采样分析,确定其主要成分(含水率约85%),处置时要以实际产生为准。
3、公司内部机构调整等因素,实际产生地按照公司当时实际情况执行,范围不超出抚顺石化公司。
具体明细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包含HW08(251-002-08),核准经营规模(污泥)要满足危险废物招标总量需求。
3. 投标方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车辆为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
4. 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内未发生政府通报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为辽宁省外企业,需提前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理允许跨省转移处置函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9 14:00:00 至 2024-12-15 23:59:59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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