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采购6套邮箱数据库软件许可权,提供涉及邮件文件等业务场景下的数据存储、处理能力,保障业务正常运行。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服务地点 | 交货期 |
1 | 邮箱数据库软件许可权 | 6套 | 人民币486725.64元(不含税) | 广州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驻场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许可证号(含密钥) |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维保期:自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对数据库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免费基础运维服务及数据库迁移服务)。
(3)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4)成交人数量:1名;
(5)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86725.64元人民币,各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报价内容 | 产品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数据库软件许可 | 数据库管理系统(用于生产环境) | 套 | 6 | 81120.94 |
2 | 数据库集群软件 | 套 | 6 | 0.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业绩要求:具备近4年(2020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软件产品销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
注: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
注: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1日以后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
2.1.4是否接受代理商: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针对响应产品(数据库软件许可)的本项目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版本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响应供应商若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资格声明。注: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或制造商声明。
2.1.5供应商须提供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一张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注:满足要求并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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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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