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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南阳大桥等8座桥梁绿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0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南阳大桥等8座桥梁绿化项目,已由宛发改审批【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411300-04-01-121799,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南阳市园林绿化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南阳大桥等 8 座桥梁绿化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

2.3资金来源:市财政;

2.4建设地点:南阳市中心城区;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8计划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近年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2 月 10 日9:00时至2024年12月31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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