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对其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组织单位:辽宁省黄金物资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井下坑内钻探工程
4.招标编号:LNHJ
5.工程地点:辽宁省阜蒙县新民镇上排山楼村
6.工期:360天
7.招标内容:
7.1 排山楼采区:水平钻1600米(18孔),倾斜钻(41°-70°)200米(4孔),钻探采样+编录共1800米。
7.2 新民采区:水平钻1600米(20孔),倾斜钻(41°-70°)200米9孔,钻探采样+编录1800米。
由于地质勘探的不确定性,钻孔施工位置、个数和工程量有可能随项目进展有所调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工期超期但工程量未完成,可经招标人同意继续作业至完成工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勘探类或钻探类);
3.具有相适应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钻探工等),相关证照齐全且必须持证上岗。能够独立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按照招标人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半年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机关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通过“企查查”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9:00时 至 2024 年 12月 17 日16:00时。
2.
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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