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已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字〔2023〕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包人为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产业推广和展示中心建设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956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选址预审面积97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698.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646.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51.5平方米。新建一栋2至4层的综合楼及周边附属配套。建设地点:泰顺县罗阳镇MX-01-11地块。
2.2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规范及图纸要求,完成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协调等工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选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协同招标人参与本工程监理工作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对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并提供全过程监理的档案资料及归档影像资料。
2.3本次发包控制价930000元,□发包人确定下浮率/。
2.4监理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施工总承包工期的工程监理,直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招标人进行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3.竞包人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竞包不接受联合体。
3.4□/(发包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根据本工程项目特征,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零个在监项目。
3.6□/(发包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竞包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竞包之日前12个月内未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的。
3.8□/(发包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竞包方式
4.1公开发包。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发包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竞包文件的递交
6.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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