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伊春市武警支队视频接入平台服务项目
1.2项目情况:本项目提升视频资源的联网整合、智能分析、开放共享、统筹规划的原则,充分联网整合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资源,推动城市视频资源的共享共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挖掘城市视频数据资源价值,赋能武警支队的日常工作,推动城市能力现代化建设。
采购内容描述:采购视频平台基础服务、视频平台视频级联服务、视频平台点位接入服务、视频平台视频预览服务、组织资源管理服务技术服务等。
1.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描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物资名称 |
需求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技术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4采购预算额度:61,000.00元
1.5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60,000.00元其应答将被否决。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4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企业保密协议》、《数据合作安全保密协议》、《网络安全协议》、《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承诺书》要求,并在中标后与甲方签署《企业保密协议》、《数据合作安全保密协议》、《网络安全协议》、《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承诺书》。
2.5.5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
2.5.6甲方收到用户回款后,向乙方支付等比例款项。
采购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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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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