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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网络与信息化机房设备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网络与信息化机房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正式入场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与信息化机房设备维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与信息化机房设备维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2024年6月1日后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人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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