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DL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2855.77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即为预算金额,即2855.77万元;各供应商(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及代理商)报价总价及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
设备供货及安装完成期: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中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智慧平台、泵站升级设备、生命线设备、泵站设备及自控安防系统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
2、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设备技术参数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所有技术条款,并且承诺所投设备采用推荐品牌之一,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彩色截图,查询时间以投标文件下载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15: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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