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 (元) |
纳雍电厂、泰元公司烟气CEMS烟气分析仪装置改造设备采购 |
纳雍电厂3号炉脱硝进、出口CEMS装置技术改造及泰元公司脱硫#1-#4机组脱硫原烟气分析仪改造,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及储存,指导安装与调试、校准、技术服务、培训、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指导安装、调试人员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 赶到施工现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纳雍电厂、泰元公司烟气CEMS烟气分析仪装置改造设备采购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或其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产品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燃煤机组至少2个CEMS系统分析仪表供货或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 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等文件。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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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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