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QHS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3.6万元
(五)最高限价:3.6万元
(六)项目概况:根据《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苏商建〔2024〕383号)《宿迁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宿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商发〔2024〕73号)要求,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资金安全使用,拟聘请第三方对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开展全过程审计,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上旬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的社保证明)。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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