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泰州市人民医院产前诊断中心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遴选配送企业及服务项目(新筛、CMA、血清学筛查、染色体核型分析耗材)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项目概况: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对产前诊断中心检测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遴选配送企业及服务项目(新筛、CMA、血清学筛查、染色体核型分析耗材)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1.4、试剂需求:详见附件。
1.5、特别说明:本次公开征集的试剂及耗材配送企业,必须确保我院能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挂网采购,报名单位必须予以接受。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预算约为600万元/年;服务期限:贰年。(注:本项目预算价为产前诊断中心配套试剂及耗材年收入预估价格,仅供参考)
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凭证)
2.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6、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试剂属于三类或二类医疗器械,必须确保这些产品包含在其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在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得到明确列出。
2.7、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针对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且这些证件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2.8、投标人需确保能够供应《体外诊断试剂需求表》中列出的全部试剂产品。所提供的试剂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相关附件(提供承诺函)。对于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试剂,应具备有效的备案凭证和信息表(提供承诺函)。注:《需求表》中列出的全部试剂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相关附件和备案凭证和信息表需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以成册的方式提供给招标人审核确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止,每天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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