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对嘉定区看守所进行改扩建,其中扩建部分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全部为地上建筑),包括办案及管理用房、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附属用房及室外总体工程等;改建原看守所区域,涉及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包括局部室内修缮外立面翻新、室外改造工程等。本标段建设内容为弱电工程和特种物防设施等。 |
工程总投资: | 22552.03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486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4820194.00元人民币(1482.0194万元) |
建设周期: | 28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1、本项目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2、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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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1个不小于1000万元的弱电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1、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2、投标人必须提供监室门产品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原生产厂家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和原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23时00分到2025年01月01日 23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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