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中药饮片采购及相关延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其中分包一(北区)(最高限价)500万元,分包二(南区)(最高限价)500万元。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定标顺序为包一 →包二,在上一分包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与剩余分包的评审,但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采购需求: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中药饮片采购及相关延伸服务项目,具体详见公告附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采购包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中药饮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额外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额外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中药饮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额外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额外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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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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