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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兴华路(长春路一八一路段)景观亮化照明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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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244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兴华路(长春路一八一路段)景观亮化照明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547,500.00元 | |||||||||||||||
最高限价:2547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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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新(2024)0134号-1 (3)采购编号:栾川竞磋-2024-244 (4)工期:15日历天 (5)主要采购内容:行道树安装太空球形挂饰灯杆,安装蝴蝶定制灯,树池内安装围树凤钏灯。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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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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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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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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