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麻电与新东元飞灰稳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序号 |
项目采购内容 |
飞灰处理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单位:元/吨) |
暂定总出厂螯合飞灰量(单位:吨/年)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1 |
麻涌环保热电厂 |
113.00 |
19000吨 |
一年 |
2,147,000.00 |
2 |
海心沙环保热电厂 |
113.00 |
17000吨 |
一年 |
1,921,000.00 |
合计 |
4,068,000.00 |
2、项目需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最新文件执行。】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1个垃圾发电厂飞灰稳定化服务项目业绩。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要求: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 12 月 27 日至2025年 1 月 16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