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东宝片区项目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发【2024】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 建设规模:本次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东宝片区项目位于东宝区,拟治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废弃矿山图斑50个,治理区域红线面积为2159237.55㎡(3238.84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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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00日历天,其中其中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从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393.6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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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 3、拟派人员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得超过 2 项。(2)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不得相互兼职,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4、财务要求:上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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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20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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