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翔发投函〔2024〕16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其中,国有资金出资比例:0(%),招标人为厦门翔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
(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主要包含:张埭桥水库排洪通道、红树林保护工程、调蓄池清淤和水库安全整治。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洪通道约 514 米,3 孔净宽 15 米水闸 1 座,3 孔矩形钢筋混凝土箱涵约167 米,明渠 314 米:新建 DN1200 钢筋砼管约 930 米,清淤 15 万立方米,新建沥青坝顶路面 492 米并加固坡面。
本招标项目工程等别为 II 等,工程级别为 2 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2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 4 级,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4424.01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3621.82 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1) 工程勘察内容:①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②测量工作范围和内容:满足本工程排洪通道、构筑物、建筑物、地形、管线、施工过程中土方方格网测量等综合地下管线工程测量。
(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满足本建设规模的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至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招标用图)分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包含相应的工程概算编制、各阶段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深度规定要求,同时满足相关部门及业主有关规定及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审批同意后的设计大纲开展设计工作。
(3)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前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设计变更(若有)必须满足进度要求,及时配合施工中补充勘察工作(若有);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
2.5 最高控制价:140.08 万元(其中勘察测量费用 28.02 万元,设计费 112.06万元);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初步设计: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 日历日。本项目的勘察服务期限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
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及地形现状测量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和测量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1)和(2)资质,
其中(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或具备第②项资质或具备第③项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②具有不低于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③具有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或第②项资质或第③项资质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资质和不低于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不低于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执行)资质,并具备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
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要求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
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
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水利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31 00:00:00 至 2025-01-20 10:15: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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