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物资仓储业务外委采购招标
2.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方式 |
拟定供应商 |
1 |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物资仓储业务外委采购招标 |
对呼供呼市市区及四个旗县实体库区的仓储保管、货物收发、仓储作业、库存物资(入库、出库、保管保养、盘点等)进行统一管理详见技术规范书 |
按采购人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00.19 |
单源直接 采购 |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高校或事业单位不适用)。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7. 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下午17:00……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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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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