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本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2、项目概述:为保证工艺运行需求,现启动氢氧化钠药剂供应商采购工作。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择氢氧化钠供货商,负责振兴污水处理厂氢氧化钠药剂的供应和售后服务。结合振兴污水处理厂生产计划,氢氧化钠药剂2年预计采购量16吨。氢氧化钠为应急药剂,振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来水量等影响因素变动时,采购量可适时增加或减少,并据实结算。4、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两年,中标后先签订一年合同,若项目存续且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9921)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药剂供应商采购项目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开具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含)之后);3、若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涉及危化品氢氧化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涉及危化品氢氧化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4、投标人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且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具备国家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该报告须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一年内出具的,且药剂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中药剂指标的要求(报告应为一份完整的报告,且报告上应印有CMA认定标志或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期氢氧化钠在非同一公司的或者同一公司不同水厂的氢氧化钠合同不少于3个(注:每个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的发票原件不少于1张);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9、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0、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时42分---2024年01月06日17时00分……
标书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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